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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技能证件培训介绍特种作业操作证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区别?

2020-10-09 10:15:30

很多企业在接受安监部门和质检部门执法检查时,都会被问到职工是否取得了特种作业证书,其中一部分管理者或多或少有点迷惑,对二者不能够清晰的辨别,容易混淆。要分清楚,用两个词来形容容易理解,就是“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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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下安监局执法检查时要看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关键词是“特种作业”。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一共有十种: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实际就是煤气作业;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其中每一大类又分很多小类。《特种作业操作证》样式跟我国的居民身份证几乎一样,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颁发部门是安监部门。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侧重的是“特种设备”,是由质监部门颁发,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各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都要复审,复审年限有所不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别注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两者没有共同点,不通用,但证书全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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